今新增7例境外移入確診,新冠肺炎居家檢疫落跑者送集中檢疫所收費並罰款!

樂享網 2020-04-01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佈今天國內新增7例COVID-19(武漢肺炎)病例,均為境外移入,為3男4女,居住區域為北部4人、南部3人,年齡20多歲至70多歲,入境日介於3/19至3/30,發病日介於2/29至3/27,發病前活動國家為美國(6人)及英國(1人)。

 

    

案325及329:

於2/6至3/30與另1名友人至美國自助旅遊,案325於3/23出現嗅覺喪失情形,案329則於3/24出現味覺及嗅覺喪失、有痰等症狀,2人返國入境時主動聲明有症狀,由機場檢疫人員採檢通報,於今日確診,為國外旅遊群聚感染。2名確診個案的另1名同行友人無疑似症狀,居家隔離中。 

         

其餘5名境外移入病例為獨立個案,出國目的包括就學、工作及探親,發現管道為居家檢疫(2人)及機場(3人)   

      

   

鑒於清明連續假期,衛福部提醒:居家隔離、檢疫者務必守法,違者加重裁罰

       

國際疫情嚴峻,對國內防疫安全威脅日增,指揮中心已訂有具感染風險者的追蹤管理機制,若為確診個案的接觸者,須進行居家隔離,另自3/19起,擴大至所有入境民眾皆須配合居家檢疫14天。

   

指揮中心進一步指出,由於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者感染風險相對較高,未落實相關隔離或檢疫規定將提高社區傳播風險,而居家檢疫者入境時,若未提供詳實的聯絡或居住資料亦妨礙後續關懷追蹤,均嚴重影響防疫工作推動。因此,衛生福利部先前於3/20發布違反隔離、檢疫規定的裁罰基準,明訂隔離或檢疫者違反相關規定,依擅離時間加重處罰;除擅離時間外,另應衡酌其他違規情節,如接觸人數多、活動范圍大、接觸抵抗力比較差的民眾、出入公共場所、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在從事業務處所接觸民眾等情節,從重裁處。

   

 

    

此外,除了處以罰鍰,居家隔離首次擅離應併同執行強制安置,居家檢疫者再次擅離者,應加重處以罰鍰,併同執行強制安置。但由於近期已有多名居家檢疫者確診感染,顯示其有相當程度之感染風險,指揮中心刻修訂裁罰基準,對於居家檢疫者首次擅離時即應執行強制安置,且不得領取防疫補償外,亦將對其加徵必要之費用,以落實公權力之執行。

      

指揮中心重申,依「傳染病防治法」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規定,居家隔離者有擅自外出或其他違規情節,可處20萬至100萬元罰鍰,居家檢疫者於入境時未詳實填寫資料,可處1萬至15萬元罰鍰,如有擅自外出、未配合主管機關開立的檢疫通知書所載自機場返家規定或違反其他相關規定,可處10萬至100萬元罰鍰。

   

 

           

截至目前,地方政府已開罰318人,罰鍰金額達2,714萬8千元,請居家隔離或檢疫的民眾務必配合相關規定,若不幸染病,違反相關措施將危害更多民眾的健康安全,切勿以身試法、害人害己,也同時請地方政府持續落實公權力執行,共同維護國人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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